关于友谊的作文:偶像崇拜利大于弊1200字

大家好,关于“偶像崇拜是否利大于弊”的讨论,我方的观点是“偶像崇拜利大于弊。”

关于友谊的作文:偶像崇拜利大于弊1200字

谈及偶像,我们常常想到的是在聚光灯下闪闪发光,才艺俱佳,声台行表集于一体的艺人,或是在荧幕上喜形哀色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演员,他们的确是偶像,但传统意义上的偶像不仅仅囿于此。

“偶像”一词在百度百科中的定义是指为人模仿的对象,对象是种,为人模仿是属差,它可以分为三类,自然物,人造物和思想物。“崇拜”的释义则为个体对本身,他(她)人以及某外界事物所具有的的高度的尊重,钦佩与信任。简单来说,“偶像崇拜”代表着人们对于一种精神寄托物的情感表达,从定义来看,它本就是积极且向上的。

“夸父与日逐走,入日,渴,欲得饮,饮于河渭,河渭不足,北饮大泽,未至,道渴而死,弃其杖,化为邓林。”古代神话故事中的“夸父逐日”便是一种人对自然物的崇拜,崇拜太阳的光和热,所以追逐,所以想要征服,其中过程是筚蓝缕的,是头破血流的,是险象丛生的,但这种激励着我们为真知摒弃界别的成见,逃脱世俗与传统,探求未知世界,启发我们仰望星空,探月登月,开“天眼”,去听地球以外的声音,观黑洞之广阔浩瀚;脚踏实地,发掘地球内里,寻找物质关系。

《史记》中“相如既学,慕蔺相如之为人,更名相如”,“赋圣”司马相如崇拜舌战群儒的蔺相如,为将其为人做事刻进骨子里,更改姓名以昭其志;“诗圣”杜甫崇拜青莲居士的才高八斗,为其写诗,据考证的便有十五首,勾笔写下“飘然思不群”,在本身清明周至的理性下更融入了李白浪漫的感性;毛泽东曾高度评价曾国藩,“愚于近人,独服曾文正”,蒋介石也崇拜曾国藩,终身拜读不辍,“足为吾人之师资”,因为崇拜,毛蒋两人也将曾国藩的治国理念贯通进了他们的思想且得以实行。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则其长而化为己有,修内里,方能卓尔不群。

常言“举头三尺有神明”,人对思想物的崇拜的益处也是不容忽视的,丰收年节拜土地公公,中秋节吃月饼纪念嫦娥,中元节拜鬼神,因为有敬畏之心,行事更加谨慎,凡事都讲规矩二字,不仅如此,神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精神慰藉。

由此观之,人于自然的崇拜能激发探索;人于人的崇拜能使内里更加丰满;人于神明的崇拜能给与一定的精神慰藉。

对方辩友提到盲目崇拜而导致的一些不好的例子,这是缺乏理性的表现,“理性独自掌权,是一种局限的力量,热情不加束缚,则是自我焚烧的火焰”,偶像崇拜的弊端不在于其本身,而在于我们本身,理性且热情,即可收益终生,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:“既然太阳上也有黑点,‘人世间的事情’就不会有缺陷。”鱼有刺难道我们就不吃鱼了吗?这是一个道理。

总而言之,偶像崇拜利大于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