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阿甘正传有感600字作文

这个星期,妈妈从网上给我买了一本《阿甘正传》,这本书可谓是倍受好评,作者温斯顿·葛鲁姆在1986年写下此书,1994被改编成同名电影,大获成功。爸妈尽管只看过电影,但仍然赞不绝口。

读阿甘正传有感600字作文

看到正传二字,我无理由的想到了民国时期伟大革命作者鲁迅先生的《阿Q正传》,噢,那本书可真是令人烧脑!翻开《阿甘》第一页,你会发现上面醒目地写着英国诗人德莱顿的一句名言:“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,不足为外人道也。”我心里想:为什么这本书要以这么奇怪的名句作引呢?果然,作者的套路果然与众不同,本书的主角弗洛斯特·甘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白痴,一个白痴能干出什么大事呢?下面,就让我带大家进入这不可思议的世界中吧!

弗洛斯特·甘,一个先天的白痴,一个魁梧的傻子,一个比常人智商要低的孩子,一个从小就读于“白痴学校”的笨蛋,却在各方面有着非比常人的天赋。平常人达不到的速度他能;平常人做不出的公式他能;平常人吹不出的音符他能……在母亲的教诲中,阿甘在长大后拥有着各种令人惊羡的身份:橄榄明星、交际大使、民族英雄……在经历各种平常人不能经受的“运气”和磨难后,成为了一家身价过亿的海鲜公司的老板。

你们也许会惊叹为何阿甘有如此好运,可是又为什么那些聪明的正经人最后都变成了一些不起眼的普通人,而阿甘,堂堂一介白痴,却如此成功呢?人人都有阿甘一般的好运气,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,不是靠等,而是靠未知的发掘和创造,关键要看你怎么把握它。